2010年6月9日 星期三

擔心余若薇

余曾辯論,曾佔地利,又不設現場觀眾,時間又只有一小時,這些都對余不利.余雖辯才無礙,但如策略上失算,很容易成為曾蔭權推銷政改方案的陪客.
針對這種劣勢,余應集中火力,攻其一點,不及其餘,窮追猛打,而可攻又有較大勝算的,應該是功能組別問題.
至今,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,都不敢理直氣壯說功能組別符合普選原則,為何?因為他們心目中也知道是不符合的,但為便於政府掌握立法會多數票,他們一定要死守這塊陣地,因此說到功能組別問題,總是推給社會沒有共識,不是本屆政府要處理的問題等等,直至6月9日,梁愛詩的文章仍不得不承認功能組別不太符合普選原則.
這是曾蔭權的軟肋,其他問題他可能都有說詞,而功能組別問題他不可能有太多說詞.
曾蔭權的策略,一定是把問題分散,每個問題都不深入討論,只要重複政府說了一百遍的那些陳腔爛調,把一小時捱完,他就可以交差了.如果余若薇受制於曾的這種策略,她就必輸無疑,因為問題分散,什麼問題都不可深入討論,都輕易讓曾蔭權蒙混過關,那對絕大多數市民來說,余若薇沒有佔什麼上風,大家半斤八兩.
因此余若嶶只有把矛盾對準功能組別,逼得曾蔭權回應,才能使他現原形畢露.
喬曉陽日前對普選定義的解釋,恰恰可以用來對付曾蔭權,要逼他對普及和公平作出解釋.何為普及,何為公平,功能組別是否符合公平原則?
他一定會說社會沒有共識,好了,那你曾蔭權個人有什麼看法?因為是很簡單的邏輯,一般市民一聽就懂,曾蔭權勢無狡辯餘地,他越狡辯,就越露出尾巴.
一般市民對政改方案的細節大多不甚了了,但功能組別的弊端,只要一說就明白,而且沒有人會喜歡和同意別人比自己擁有更多權利,因此只要在功能組別問題上追究到底,逼曾蔭權個人表態,他就沒有退路.
一個小時的辯論,不要期望在任何一個問題上都佔上風,只要在主要問題上能令對手無法招架,那就已經贏了.如果第二天全港市民都大罵功能組別,都明白功能組別存在的不合理,那余若薇就算贏了.
筆者早前在東方日報專欄寫過一篇功能組別的短文,現在再貼在這裡,請網友批評補充.這篇短文也有不完善的地方,比如提到"海選",對這個詞有誤會,"海選"的意思是所有選民不記名也沒有候選人情況下的選舉,以得票最多者獲勝.用在這裡不很準確,其實應該改為"普選".
余若嶶好自為之,雖然一仗勝負不代表什麼,但如輸了這一仗,總是讓追求民主的市民憋氣.
以下為早前的專欄文章:

功能組別存與廢

關於功能組別的存廢,筆者看法有如下幾點:
  其一,民主選舉的最高原則應該是公平,這是憲法與基本法的精神規定的。每個公民在民主參與上的權利都應該平等,官員與平民、有錢人與窮人、不同民族、不同階層的人,都應該絕對平等,不能有的人比別人得到的權利更多。中央政府最近將城鄉人口的代表比例調整為一致,正是基於這種原則。
  其二,所有立法會委員,都應該對全港選民負責,而不是只對某一部份人負責。不同黨派、不同階層的候選人都要經受「海選」的考驗,讓選民識別他們的立場和能力。
  其三、香港目前實行三權分立的制度,在這種體制下,政府對立法會的影響應該減至最低。而代表功能組別的立法委員,與政府關係曖昧,保留功能組別只會削弱議會對政府的監察。
  其四、應該相信選民在平等參與的情況下,基於本身的利益,會充份考慮平衡社會的不同力量以達致最大效益的民主。
  其五,有功能組別背景的候選人,完全有機會在「海選」中出線,正如不同黨派的候選人都有機會入局一樣。有道德力量、社會聲望、政治見識的人,只要站在全體市民的利益立場,不管是否屬於功能組別,在「海選」中的機會是一樣的。
  其六、功能組別存廢問題,不應問政府,也不應問功能組別,應該問全體市民。如何問,大家商量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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