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8日 星期二

普選的定義

喬老爺為普選作定義,說是普及與平等,這說法基本正確.普及的意思是人人有份,平等的意思是人人公平,每個人所得份額是相等的,不可以某些人得到的比另一些人更多.
這就夠了,以此衡量功能組別,他們每個人在全民直選中已得到各自的一票,這已足夠體現普及與平等的原則了,那麼功能組別中人還有什麼權利得到比別人更多的權利呢?沒有了,因為一旦功能組別存在,就已經破壞了平等的原則,而這個原則應視為普選的最高原則.
至於說要考慮功能組別的利益,那更是不通之至.為什麼功能組別的利益要特別照顧呢?他們在社會上已經佔據比較有利的地位,在很多社會事務上,他們已經比別人擁有更多權利,得到更多照顧了,為什麼這些社會精英還要得到特別照顧?他們不能很好地照顧自己嗎?
立法會要照顧的,是整個社會共同的利益,而不是分餅仔一樣,在議會裡互相輸送利益,今次我益你,下次你益我,那樣立法會就成為不同功能組別的利益分配機構,而不是為全體香港人的福祉籌謀的機構了.
至於立法會選舉要考慮行政主導,那更是奇哉怪也.立法會不是制衡行政機關的嗎?立法會要與行政機關劃清界線,要完全獨立於行政,那才能起更好的監督作用,才能站在選民的立場,而不是政府的立場去審議法案,否則,立法會成為行政機關的附庸,凡事舉手,讓行政去主導,那成什麼世界?
喬老爺一錘定音,民主派大可接過他的解釋,以其之矛,攻其之盾,不要再分散焦點,先把功能組別這個問題徹底搞清楚.
民主派要抓住主要矛盾,攻其一點,不及其餘,窮追猛打,直搗黃龍,那才是好的策略.每次辯論都話題分散,每個話題都淺嚐輒止,結果是每次辯論都分不出輸贏.功能組別問題是政府的軟肋,唯其在這個問題上,政府最不能自圓其說,只要追問到底,政府官一定原形畢露.
余若薇與煲呔曾辯論,如果還是各說各話,被煲呔曾帶著話題走,那就上大當,白白給他一個表演機會.相反的,以喬曉陽對普選的定義,來攻擊政府方案,相信煲呔曾也無招架之力.

2 則留言:

  1. 請容我轉載閣下的文章,希望你不要介意.

    回覆刪除
  2. elderlybaby:
    很抱歉今日才看到你的留言.
    歡迎你轉載,也歡迎交換意見.

    回覆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