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8日 星期三

保護自由寸土不讓

因為唐英年神秘北上,二十三條立法又甚囂塵上了.香港有些"社會賢達",永遠都不放過巴結北京的任何機會,紛紛跳出來,把二十三條立法舊事重提.
中央當然希望早日立這個法,據說是體現主權,只是體現主權倒也罷了,如果以體現主權,來削弱香港人已經擁有的自由和人權,那就要千萬小心.
香港人今日擁有的自由和個人權利,都來之不易,是多年來與港英政府爭取得來,也有現存的法律制度給予保障.但如果新立一條惡法,這裡那裡剝削港人的自由和人權,而香港人又懶懶閒由得獨裁者溫水煮蛙式搞小動作,那日後回頭一看,怎麼香港人的自由剩下這麼多,怎麼我們的個人權利買少見少,怎麼我們動輒得咎,隨時都有給政府抓進牢裡去的可能?
到那時,二十三條法律擺在那裡,我們只好乖乖束手就縛.
因此,別的可以隨便,就是這個二十三條千萬要一個字一個字盯緊.
不要忘記,一個法規定下來,不只是我們這一代,我們以後的子孫,都要受其約束,都可能身受其害,我們是不是要訂一條惡法,來殘害自己的子孫?
二十三條立法,可以不做就不做,可以遲做就遲做,實在要做,就要如履薄冰,戰戰兢兢來做,一點都馬虎不得.
在自由和人權的問題上,沒有什麼國家大義可言,沒有任何理由,即使是國防,社會穩定等等,都不可成為剝削個人自由和權利的理由,否則的話,今日之大陸,便是明日之香港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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