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7月10日 星期六

與中央談判是兩害取其輕

李怡先生在蘋果文章中,說民主黨與中央談判,使中央實質上直接插手香港事務,這也是筆者最先反對談判的理由之一.
依基本法,中央只負責香港的外交與國防,但人大釋法之後,變成中央也直接干預香港的政治制度設計,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構,人大要這樣做,法理上有根據,但與中共的承諾相違.中共承諾不兌現,這也不是第一次了.
因此香港人面臨兩難的處境,一方面與中央談等於變相承認中央干預香港內部事務,但不與中央談,中央又把住香港的憲政權力.
民主派如拒絕中央,把大門關上,永遠不接觸不談判,那只好永遠停留在街頭抗爭的階段,永遠也不能在制度層面上有任何寸進.
相反的,民主派打開與中央接觸的大門,事情才有轉寰的餘地,代價雖然是打開大門讓中央來干預香港,但實質上,民主派是否打開大門,中央都一直在干預香港了.
民建聯的錢何來?還不是中央的大水喉射住?中央通過人大釋法,還不是一直在干預香港的政制發展?特區政府有什麼話事權?還不是要看中央的臉色做人?這是沒有辦法的事,現在只有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,爭取一個相對比較可行的方法.
因此,民主黨做這件事,雖然於事理上不通,但在實質利益上卻有所得,這也是香港人不得不接受的現實.
李怡先生說的政治倫理固然沒錯,向現實低頭,而又不違基本原則,這是不得不行的一步.
反之,如照公民黨與社民連目前的路線,一於對抗到底,那是否能對香港民主的進程有實質的推動?
投降不投降,是氣節的問題,妥協不妥協,是策略的問題.本質區別在這裡,民主黨日後如一直妥協下去,不作抗爭,失去獨立性,那就證明他們投降了,如果他們還堅持抗爭,而且原則問題上寸步不讓,那就不存在投降問題,眾目睽睽,且看他們如何行事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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