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鐵事件港鐵和公關公司終雙雙出來向公眾道歉,但事件仍有疑點.
港鐵說是廣告公司出信,市場部同事缺乏警覺性,而廣告公司卻說公司同事誤解港鐵的指示,那究竟港鐵曾給過廣告公司什麼指示,以致對方會產生”誤解”呢,這才是問題要害.
以常理推測,一定是港鐵本身被傳媒的負面報道惹火了,想以抽廣告要要挾傳媒,這個主觀的願望傳達給廣告公司,廣告公司才會出信.事情最終沒有辦好,可能是雙方都誤判了公眾的反應.問題實質是,廣告公司並非擅作主張,而是秉承港鐵意旨,而港鐵也不是警覺性低,而是本身低估了問題的嚴重性.
那麼向廣告公司發出指示,是港鐵哪一個層級的負責人作決定?他們要達到什麼目的?他們作出的具體指示又是什麼?
一般私人機構因傳媒報道而抽廣告的事屢見不鮮,問題是,特區政府是港鐵的大老闆,港鐵公然作出如此影響香港新聞自由的決定,香港政府便不能不聞不問,以不知情為理卸責.
特區政府有責任對事件作深入調查,並向公眾作出交代.
新聞自由不是一夜之間失去的,是一點點流失的,香港人千萬要有足夠的警愓性,不能有一點點放鬆,一定要寸步不讓.
所謂溫水煮蛙,常常就是在這種地方,不動聲色地進行.
香港人,小心你們的未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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