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逢自然災害,中共宣傳機構便要樹立一些英雄人物,通常這些人都為救人搶險而不顧個人安危,也不顧家人生死.這種革命年代的傳統意識形態,長時間灌輸下來,形成一種觀念,便是社會凌駕個人,旁人比親人重要.
但一個黨性堅強而人性泯滅的人,怎麼能算是一個好人呢?
為救人而犧牲一己,這種精神當然是高貴的,在民主社會,也不乏這種捨己為人的英雄,但那是人處在一種意外的情況下,電光石火之際,一種下意識的衝動,也就是說,他內心有為人犧牲的精神,而生死一剎,容不得慢慢衡量,只有慷慨赴死而成全他人的存活.
一個人在有足夠時間衡量生死大義時,如果拋棄家人和個人生命,而去救助別人,那是一種理性的選擇,是衡量過利害關係的,他放棄救助家人,只能說是一種泯滅人性的選擇.
有黨性而無人性,那是好事嗎?黨性如果不是建立在人性的基礎上,這樣的黨性有什麼價值?
每次看到災害現場那些救人捨親的人物,總覺得假,他們追求的是黨的肯定,社會的嘉獎,他們放棄的,是作為一個人的本能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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